4月20日下午3点,福建省国税系统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啦!
一起来看!
结果怎么查?
极其方便、相当任性国家税务查询系统的全方位自我查询提供给您!
途径一
我们已通过省、各地市门户网站,各县(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统一发布国家税务查询系统了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积极拥抱“互联网+”,查询是不是很方便呢?
途径二
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登录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wssw.fj-n-tax.gov.cn/etax/)如下图:
点击“公众涉税查询”中的“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进入如下网页:
输入相应识别号即可进行查询。
途径三
通过福建国税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进入福建国税微信公众号,点击“税务查询”中的“信用等级企业查询”,如下图:
输入相应识别号即可进行查询,如图。
注意:以上途径只能查到A级纳税人信息哦,没评上A级的话,那自己是什么级别要如何查询呢?咱接着往下看
途径四
登录到福建国税电子税务局,点击“综合查询”——“纳税信用等级查询”如下图:
直接点击“搜索”,即可查看自己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啦!
途径五
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也可以自行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信用级别的详细查询哦!
查完之后,很多小伙伴们又有疑问啦,为什么自己没评上A级呢?还有些小伙们没查到自己的级别是为什么呢?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疑问要怎么办呢?不要急,听小编一一给国家税务查询系统你解答疑惑~
王总
为什么我的企业没评上A级呢?
小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不能评为A级呢~
(1)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
(2)上一评价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
(3)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4)不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5)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下(不含90分)的。
小林
为什么我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查不到我们公司的级别呀?
小编
查询不到级别可能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未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根据现行《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评价对象并不是涵盖所有纳税人哦,只有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独立核算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会被纳入纳税信用评价范围,所以并不是所有纳税人都会有纳税信用级别哦~
二是因为以下原因不参加本期评价,也不会有本年度评价级别:
(1)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
(2)本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3)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审计、财政部门依法查出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正在依法处理,尚未办结的;
(5)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6)其国家税务查询系统他不应参加本期评价的情形。
陈经理
评价结果发布后就不能变了吗?如果对自己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疑问,要怎么处理呢?
小编
若企业对自己的纳税信用级别存在疑问,经过解释仍然不能接受,则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补、复评。
补评:纳税人因《办法》第十七条第三、四、五项所列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以在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后,填写《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符合补评情形的,国地税将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信用联合补评。
复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即年度评价结果发布后至当年12月31日前,填写《纳税信用复评申请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国地税将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信用联合复评。
此外,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需直接判为D级的,也将依法进行相应调整,所以大家都不能掉以轻心哦,坚持依法诚信纳税才能一直保持良好的信用级别呀!
纳税信用A级福利“大鸡腿”送给你!
为了鼓励大家诚信纳税,税务机关推出了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一)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咱这篇文章不就是践行这条吗?);
(二)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
(三)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四)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别着急,还有呢!
(五)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B级、C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不再需要扫描认证,足不出户,直接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就OK啦~
(六)我省国税、地税部门与银行联合开展“银税互动”活动,纳税信用A级、B级的小微企业可以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记录获得银行提供的信用贷款服务。
(七)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以上的企业,有机会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享受简化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
(八)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所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纳税信用A级和B级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此外,2016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等29个国家部委联合签订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财政资金使用、工商行政管理以及融资便利化等方面共同对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
看到这么多A级“福利”,A级的小伙伴们是不是心里乐开花了呢,没评上A级的小伙伴也不要灰心,想在明年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中取得“好成绩”吗?小编特别为您奉上“高分秘籍”!
(一)根据我们对2015年度全省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项指标扣分较多,大家平时要特别注意遵守以下纳税行为避免被扣分哦:
1.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2.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或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户(按税种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4.被评价年度内增值税和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同时零申报、负申报的(不能评A);
5.有非正常户记录的纳税人或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直接判D级)。
(二)纳税信用评价遵循“无记录不评价,何时(年)记录、何时(年)评价”的原则,所以对于以下几个可以补救的指标,企业一定要在年底前处理完毕。
1.非正常户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转正常户手续(若12月31日前仍为非正常户,不仅该非正常户直接判D,认非后其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企业也全部关联为D级);
2.欠税(费)企业在年底前尽快缴清(至评定期末,已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扣11分、以下扣3分)。
3.核实税务系统登记的企业的基础信息,确保企业在国地税登记的基础信息一致,特别是错误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要在年底前修改(登记为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系统启动评价时不生成基础信息,无法参评)。
最后,告诉你个小秘密!
如今,守信纳税人占比逐年递增,不仅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通过“税银互动”等激励措施把纳税信用“变现”,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帮助企业健康发展。为了更好激励守信纳税人,我们下一步还将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试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在此基础上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也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
让纳税信用成为您的“金名片”吧!
感谢您对福建国税的大力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