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杨喜利了杨喜利他杨喜利,也是正当防卫中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
在深圳的宝安西乡居住,究竟是一种怎样的体验这里曾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牵动人心的深圳联防队员暴力奸杀案,让人们对于社区安全与邻里关系有了新的思考2011年,出租屋内,女子王娟遭遇了社区联防队员杨喜利的暴行,丈夫杨武在惨剧面前眼睁睁目睹,却因经济困难和对可能的报复的恐惧,整整一个小时。
杨喜利,男,1980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安徽省临泉县人住临泉县姜寨镇小杨庄行政村晏寺93号曾因犯抢劫罪于2004年2月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06年11月16日刑满释放因涉嫌强奸于2011年10月2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逮捕,现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
面对妻子和母亲的责骂,面对邻居的叹息,杨武只能一遍遍回应“我软弱窝囊没用,我是世界上最窝囊和最没用的丈夫,也是最窝囊没用的父亲和儿子我不能保护家人,没有脸面活在这世上”记者杨喜利带人冲进来的时候,杨喜利你怎么躲避了杨武我不是男人,被他打怕了他欺负我老实,我又打不过他。